十八大將對黨章適當修改 重大理論思想將被寫入
兩稿聽取意見后將提交十七屆七中全會
會議聽取了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稿在黨內外一定范圍征求意見的情況報告,聽取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稿在黨內一定范圍征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后把這兩份文件稿提請十七屆七中全會討論。
會議認為,在這次征求意見的過程中,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和黨的十七大代表、黨的十八大代表對文件稿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要發揚民主、集思廣益,認真吸收和反映這些意見和建議,努力起草出順應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心愿、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大會報告,制定出適應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及推進黨的工作、加強黨的建設需要的黨章修正案。
十八大報告確立的重大戰略思想將入黨章
會議認為,黨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攻堅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對鼓舞和動員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繼續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具有重大意義。
會議認為,黨章是黨的總章程,對推進黨的工作、加強黨的建設具有根本性的規范和指導作用。黨的十八大根據形勢和任務發展變化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有利于全黨更好地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更好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向前進。
會議表示,要把黨的十八大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戰略思想寫入黨章,使黨章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充分體現黨的十七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充分體現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新鮮經驗,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
■ 新聞背景
中共現行黨章是1982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二大通過的。中共1921年建黨以來,已先后17次修正、制定黨章。
●十二大制定黨章
第一次明確規定了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第一次作出了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的規定。
●十三大黨章修改
最重要的一條是實行差額選舉的制度,此后差額比例不斷擴大。
●十四大黨章修改
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黨在這一階段所執行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寫入黨章。
第一次載明“黨堅持不懈地反對腐敗,加強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增寫了有關遵守黨的紀律的條文。
●十五大黨章修改
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十六大黨章修改
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黨章。
首次載明各級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還明確提出了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要求。
●十七大黨章修改
把“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
下一篇:沒有